摘要:經查明,*ST賢豐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事實如下:一、*ST賢豐披露的2023年一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二、*ST賢豐披露的2023年三季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文|吳墨 編|深海
5月19日,*ST賢豐發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比例達到總股本1%暨回購進展公告。
據公告,*ST賢豐于2024年6月27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股份用于股權激勵的議案》,于2024年6月28日發布了《回購報告書》,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本次回購股份將用于實施股權激勵,擬用于回購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30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6000萬元(含),回購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議案》,本次回購股份價格上限調整為人民幣2.60元/股(含)。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回購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應當在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交易日內予以披露,現將具體情況進行公告。
截至2025年5月19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1396.49萬股,占公司當前總股本10.33億股的1.35%,最高成交價為3.15元/股,最低成交價為0.99元/股,成交金額為3002.02萬元(不含交易費用),回購均價為2.15元/股。本次回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方案。
值得關注的是,3月23日,*ST賢豐發布關于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公告。
公告顯示,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廣東局”、“我局”)下發的廣東證監處罰字[2025]4號《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以下簡稱“事先告知書”)。
經查明,*ST賢豐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事實如下:一、*ST賢豐披露的2023年一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二、*ST賢豐披露的2023年三季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綜合考慮本案違法行為持續時間、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及提供材料、公司已追溯調整相關財務數據等情況,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廣東證監局擬決定:一、對*ST賢豐給予警告,并處以400萬元罰款;二、對韓桃子、張揚羽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80萬元罰款;三、對丁晨、謝文彬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20萬元罰款;四、對黃衛華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
對此,上海仁盈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晏維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根據證券法及相關規定,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月30日期間買入,且在2024年1月30日收盤時持有*ST賢豐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免費報名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88)進行索賠登記。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ST賢豐知識產權方面有專利信息9條;此外企業還擁有行政許可12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