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據公告,ST華西董事會于2025年5月17日收到公司董事長、總裁黎仁超的書面辭職報告。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文|簡白 編|深海
5月20日,ST華西發布關于公司董事長辭職的公告。
據公告,ST華西董事會于2025年5月17日收到公司董事長、總裁黎仁超的書面辭職報告。黎仁超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所擔任的公司董事、董事長、總裁,以及董事會戰略與投資委員會委員、提名委員會委員職務,辭職后,黎仁超將不再繼續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擔任任何職務。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黎仁超的辭職自書面報告送達公司董事會時生效,其辭職不會導致公司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最低人數,也不會影響公司董事會的正常運作。
黎仁超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49億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2.62%)。2011年11月4日,擔任董事長的黎仁超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時承諾,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不超過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5%;離職后半年內不轉讓;離任申報6個月后的12個月內通過交易所轉讓不超過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0%。黎仁超將根據上述承諾和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現行有關規則制度、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嚴格履行股份鎖定承諾。
值得一提的是,4月26日,ST華西發布2024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公告顯示,經修正后,預計公司2024年度利潤總額、歸母凈利潤、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基本每股收益均由盈利轉為虧損。
隨后在4月29日,ST華西發布2024年年度報告。公告顯示,除獨立董事謝興隆無法保證該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外,年審機構對該年報出具了保留意見的《2024年度審計報告》和無法表示意見的《2024年度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或者未按照規定披露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深交所將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對此,四川鼎眾律師事務所余君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時、不準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4月25日期間買入,且在2025年4月25日收盤時持有ST華西股票的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66)參與,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ST華西成立于2004年,華西能源成員,位于四川省自貢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