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尖網》文/筆尖觀察
11月29日上午,信達澳亞基金發布公告稱,李淑彥因個人原因離任公司副總經理,并卸任其管理的6只基金產品。最讓投資者意難平的是,李淑彥本是"老鼠倉"曝光,被罰沒超154萬元后,迅速提出的離職。
從公告上看,是李淑彥主動離職,看不出任何被動之意。而基金公司就這樣輕易地允許了“老鼠”歸巢。
再現“碩鼠”
近日,四川證監局對信達澳亞基金經理開出罰單。罰單顯示,基金經理“李某彥”因涉及泄露未公開信息及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的違法行為,被四川證監局罰沒154.29萬元。從處罰決定書披露的產品及“李某彥”名字可以發現,該基金經理為李淑彥,是信達澳亞基金副總經理。
據公告,2020年10月30日起,李淑彥分別擔任擔任“信澳匠心臻選”“信澳周期動力”的基金經理,負責這些產品的運作計劃、實施、追蹤、調整和投資指令的下達。在此過程中,他掌握了較多關于基金交易的未公開信息,也成為其違法交易的“資本”。
從四川證監局披露的處罰細節來看,2021年7月9日至2023年4月13日期間,他向關系密切且知曉其公募基金經理身份的張某程,泄露了信澳基金組交易的8只股票的未公開信息,分別為:邁得醫療、金一文化、洛陽鉬業、太鋼不銹、圣龍股份、中觸媒、潤禾材料、拓爾思。2023年8月31日,在微信聊天中,李淑彥向張某程泄露信澳基金組交易中國衛星、中國衛通2只股票的未公開信息,還明示、暗示張某程從事相關交易。
四川監管局對上述違規交易作出了嚴厲的處罰。對李淑彥泄露未公開信息的行為責令改正,并處以80萬元罰款;對其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的行為,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14.29萬元,并處以60萬元罰款,合計罰沒154.29萬元。
《投資基金法》(下稱《基金法》)第二十條第六項規定: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不得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這里有二個行為:一是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未公開信息;二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的規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有本法第二十條所列行為之一的,可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
顯然,李淑彥作為基金經理,不但利用職務之便知悉相關未公開信息情況,還泄露未公開信息,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符合以上法律規定的二個要件,已經構成了違法行為。
輕易離職
公司副總經理成為“碩鼠”,本就讓基金投資人很惱火,但更惱火的事在后面。
對基金經理的違法行為,信達澳亞基金方面回應媒體時表示:公司整體經營呈現持續向好局面,本次處罰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經營,后續公司將依法依規辦理。
換句話說,公司的副總經理違法并沒有傷害到公司,但對投資者的傷害卻只字不提。想必,信達澳亞基金已經想好了怎么消除輿情。
果不其然,11月29日,李淑彥因個人原因離任,與此次被罰有直接關系。在 “轉任本公司其他工作崗位的說明”一項中,以“-”代之。信達澳亞基金的這則高級管理人員變更的公告 ,看不出任何異常。似乎就是一個因個人原因的普通離職。
令人痛心的是,基金公司基本上不為“老鼠倉”承擔任何責任。每當有基金經理“老鼠倉”案發時,基金公司總是第一時間將涉案的基金經理除名,表示“老鼠倉”是基金經理的個人所為,與基金公司無關。
《筆尖網》注意到,公開信息顯示,2009年3月—2015年6月期間,時任信達澳銀基金(現信達澳亞基金)基金經理王戰強根據其掌握的領先增長基金的投資標的和投資計劃等未公開信息,當面或通過電話向妻子蔡某下達股票交易指令,通過親戚證券賬戶違法買賣股票73只,涉案金額7834.63萬元,獲利456.55萬元。法院依法對王戰強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50萬元;其妻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并處罰金50萬元。
一家基金公司接連出現“老鼠倉”,難道就不追究基金公司的責任?
另據觀察,李淑彥在管規模為37.29億元,截至11月28日,其在管的11只基金(份額分開計算)中,2022年3月成立的信澳周期動力C,自其任職以來總回報虧損最高,達-25.08%。2022年9月成立的信澳匠心嚴選一年持有期混合A/C,其任職總回報分別為-23.42%、-24.44%。
“老鼠倉”行為破壞普通投資者對資本市場的信任和信心,扭曲市場的價格機制,嚴重損害普通投資者的利益。再加上管理基金的業績巨虧,對持有人形成了二次“暴擊”。
信達澳亞基金有沒有想過彌補投資者的損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