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4月23日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近日印發了《銀行業保險業養老金融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根據官方發布的“答記者問”,《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七個部分、二十條。
第一部分是總體要求,明確了銀行業保險業發展養老金融業務的工作思路和未來五年的發展目標。第二部分為積極參與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建設,支持銀行保險機構參與服務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增強服務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制度能力,促進個人養老金制度持續健康發展,持續推動商業養老金融改革。第三部分為加強對養老產業的融資支持和風險保障,要求加大銀發經濟領域信貸供給,豐富股權和債權投資方式,加強養老產業保險保障。第四部分為提升老年群體金融服務水平,要求擴大老年群體保障覆蓋面,優化老年群體金融服務,維護老年群體金融權益。第五部分為健全養老金融業務內部治理體系,要求完善組織體系,健全管理機制,強化績效考核,加快數字化轉型。第六部分為加強和改進養老金融業務監管,要求修訂完善制度規則,加強和改進監管,持續規范市場秩序。第七部分為構建多方協同的高質量發展格局,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優化發展環境,營造良好氛圍。
《方案》出臺的背景是為了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以及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切實推動銀行業保險業養老金融高質量發展。前期,金融監管總局印發了《關于銀行業保險業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將持續完善“五篇大文章”政策體系,制定相關實施方案。基于此,《方案》應運而生,旨在對金融監管總局系統和銀行保險機構做好養老金融大文章作出部署。
《方案》明確提出了未來五年的目標,即逐步建立起具有鮮明中國特色的銀行業保險業養老金融體系。具體而言,將形成較為規范成熟、穩健高效的養老金管理服務體系;建立多元主體參與、多類產品供給,有效滿足多樣化需求的商業養老金融體系;基本建成銀發經濟高質量發展與金融服務緊密銜接,相互支撐的融資和保險保障體系;形成適合我國國情,體現銀行業保險業養老金融發展特點,能夠有效防控風險、維護老年消費者金融權益的監管制度體系。
在具體的制度設計上,《方案》強調了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建設的重要性。例如,支持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保險機構、理財公司、信托公司等參與提供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服務;鼓勵銀行保險機構豐富企業年金、職業年金領取方式,創新產品和服務;大力發展個人養老金業務,通過多種方式提升參加人參與積極性,實現資金賬戶數和繳存規模穩步增長。
此外,《方案》還特別關注了對養老產業的融資支持和風險保障。一方面,支持銀行機構合理確定貸款期限,科學運用循環貸款、年審制貸款等產品和服務,精準支持銀發經濟經營主體的合理融資需求;另一方面,鼓勵資本實力較強、經營規范的保險機構穩健有序投資養老機構、康復醫院等,支持高水平銀發經濟產業園區建設。 在提升老年群體金融服務水平方面,《方案》提出要擴大老年群體保障覆蓋面,優化老年群體金融服務,并維護老年群體金融權益。例如,保險機構要積極發展適合老年群體風險特點的健康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銀行保險機構要加強老年金融消費者保護,提供符合老年群體需求的金融產品,同時實施互聯網網站、移動互聯網應用及線下網點適老化改造。
為了確保政策的有效落地,《方案》從內部治理和外部監管兩個維度進行了詳細部署。在內部治理方面,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建立健全養老金融專項領導工作協調機制,完善組織體系,健全管理機制,強化績效考核,加快數字化轉型。在外部監管方面,則強調修訂完善制度規則,加強和改進監管,持續規范市場秩序,堅持以嚴監管促進高質量發展。
整體來看,《方案》的出臺體現了監管部門對于推動養老金融高質量發展的高度重視。通過統籌推動、分類施策、依法合規、商業可持續的原則,旨在充分發揮銀行保險機構的優勢,持續優化政策工具箱,提升金融服務民生福祉和支持銀發經濟發展質效。同時,《方案》也明確了守住風險底線的重要性,要求豐富防控手段,摸索總結發展規律,加強業務監管,規范市場秩序,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下一步,金融監管總局將引導推動銀行保險機構依托自身優勢,認真謀劃,主動布局,積極發展各類養老金融業務,不斷提升養老金融發展質效。同時,還將穩步推進商業養老金融業務試點,建立健全與養老金融業務發展和風險防控相適應的監管制度體系,優化發展環境,探索建立監管評價體系,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推動行業自律組織有序開展養老金融宣傳教育等工作。這些措施將進一步促進養老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為實現金融強國建設目標奠定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