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4月29日訊(記者 黃玉潔)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持牌支付機構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務有限公司(下稱“海科融通”)因未落實交易信息真實、完整、可追溯要求,未嚴格落實特約商戶管理要求,違反特約商戶收單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以及前期服務協議未約定手續費費率4項違規被給予警告,并處罰款835.4萬元。
同時,時任海科融通總經理孟某新對未落實交易信息真實、完整、可追溯的要求;未嚴格落實特約商戶管理要求負有責任,其被警告并處罰款31萬元。
海科融通成立于2001年4月,注冊資本約為2.56億元。2011年12月,海科融通獲得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支付牌照。目前其業務類型為支付交易處理Ⅰ類,業務覆蓋范圍為全國,許可證有效期至2026年12月21日。
海科融通被翠微股份收購后,在股權結構上,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持股比例達98.30%,北京海國新動能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則持有1.70%的股份。
此外,另外一家北京國企支付公司也被罰。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下稱“北京市政一卡通”)因違規將預付卡用于網絡支付業務渠道;通過實體代理售卡點售卡,單張預付卡資金超限額;多用途預付卡贖回超限額,被警告并處罰款56萬元。
時任北京市政一卡通副總經理陳某革對違規將預付卡用于網絡支付業務渠道負有責任,因此被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
北京市政一卡通成立于2000年,注冊資本2.57億元。2011年12月,該公司獲得央行頒發的支付牌照,業務類型為預付卡發行與受理,業務覆蓋范圍為北京市、河北省、天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