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尖網》文/筆尖財經
在資本市場的舞臺上,悍高集團 IPO 注冊獲批的消息猶如一顆重磅炸彈,瞬間吸引了無數目光。這一事件背后,是其亮眼業績與獨特云商模式所交織出的復雜圖景,既有令人矚目的成就,也有暗藏的風險。
云商業務中存在客戶注冊資料缺失、第三方回款等不規范情形
招股書顯示,2022年-2024年,悍高集團經營業績保持穩定增長,營業收入分別為?162,028.69萬元、222,191.10萬元和285,677.03萬元,年均復合增長率為32.78%;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19,869.46萬元、32,910.83萬元和52,035.00萬元,年均復合增長率為61.83%。
招股書顯示,悍高集團的線上銷售主要通過天貓、京東等第三方電商平臺和線上自營的云商 平臺實現。報告期各期,公司電商和云商模式合計實現收入33,440.55 萬元、43,547.06 萬元和60,641.27 萬元,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分別為20.92%、19.92%和 21.65%。
報告期內,悍高集團的電商平臺服務費金額分別為2,492.12 萬元、3,419.08 萬元和 4,050.71 萬元,占各期電商模式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14.10%、13.65%和12.97%。
值得關注的是,報告期內,悍高集團云商業務開展中存在客戶注冊資料缺失、第三方回款、跨區域收貨等不規范情形。公司稱目前上述情形已整改完畢,若后續云商業務開展中仍然出現不規范情形,可能使得管理成本增加,經營業績受到不利影響。
兄妹持股超80% 二人薪酬合計664.18萬元
招股書顯示,歐錦鋒直接持有悍高集團 8.98%的股份,通過持有悍高管理 90%的股權,間接持有公司 64.63%的股份;通過持有悍高企業 99%的股權,間接持有公司 2.31%的股份;通過持有錦益管理 2.31% 的份額,間接持有公司 0.11%的股份;通過持有錦悅管理 5.45%的份額,間接持有公司 0.11%的股份。因此,歐錦鋒直接和間接持有悍高集團 76.14%的股份。
歐錦麗通過持有悍高管理 10.00%的股權,間接持有悍高集團 7.18%的股份;通過持有悍高企業 1.00%的股權,間接持有公司 0.02%的股份;通過持有錦益管理 1.54%的份額,間接持有公司 0.07%的股份;通過持有錦悅管理 17.04%的份額,間接持有公司 0.34%的股份。因此,歐錦麗間接持有悍高集團 7.61%的股份。
綜上,歐錦鋒與歐錦麗直接和間接持有悍高集團共計 83.74%的股份,并實際控制 89.76%的表決權,歐錦鋒與歐錦麗為兄妹關系,為悍高集團的共同實際控制人。
而歐錦鋒擔任悍高集團董事長、總經理,歐錦麗擔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招股書顯示,2024年,歐錦鋒薪酬為408.18萬元、歐錦麗薪酬為256萬元,二人合計薪酬為664.18萬元。
獨立董事曾因未勤勉盡責收交易所監管函
招股書顯示,2020 年 9月29日,悍高集團創立大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工作細則》,并選舉賀春海、張永鶴為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獨立董事。2023年 9月 28日,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選舉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委員的議案》,選舉賀春海、張永鶴為悍高集團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其中,賀春海為會計專業人士。
履歷顯示,賀春海于1971 年 10 月出生,中國注冊會計師,本科學歷。1999年1月至2005年8月,任廣東康元會計師事務所 項目經理;2005年8月至2009年8月,任中和正信會計師事務所高級經理;2009年 8月至2011年8月,任天健正信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2011年8月至今,任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4 年 3月至 2020 年5月,任廣州天賜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2017年1月至2023年 3 月,任海南海峽航運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國義招標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比音勒芬服飾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悍高集團獨立董事。
《筆尖網》關注到,2024年8月12日,廣東證監局發布的關于對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賀春海、吳瑞玲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顯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廣東證監局對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信永中和)執業的巨輪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巨輪智能)2022年年報審計工作進行了核查。經查,信永中和在審計執業中存在重要性水平確定存在缺陷、內控審計程序存在缺陷、實質性程序存在缺陷。
信永中和上述行為不符合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的有關要求,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四十六條的規定。賀春海、吳瑞玲作為巨輪智能2022年年報審計項目的簽字注冊會計師,對相關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相關規定,廣東證監會決定決定對信永中和、賀春海、吳瑞玲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2024 年 11 月,深交所作出《關于對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賀春海、吳瑞玲的監管函》(公司部監管函[2024]174號)。深交所認為信永中和作為巨輪智能 2022 年年報審計機構,賀春海、吳瑞玲作為巨輪智能 2022 年度審計報告的簽字注冊會計師,未勤勉盡責,違反了該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 年修訂)》第 1.4 條、第 12.1.2 條的規定。
悍高集團在招股書中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體制的通知》等相關規定,警示函等監督管理措施不屬于行政處 罰范疇,亦不構成重大違法違規情形。
擬募集資金4.20億元 提升業務規模與盈利能力
此次,悍高集團擬募集資金4.20億元,所募資金投向悍高智慧家居五金自動化制造基地、悍高集團研發中心建設項目、悍高集團信息化建設項目。
據悉,悍高智慧家居五金自動化制造基地項目主要用于家居五金的生產制造,是通過引進國內外先進設備與高素質且經驗豐富的人才,以現有的技術和工藝為依托,從而擴大自有產能規模的投資計劃。該項目有利于發揮公司在研發設計、渠道開發、品牌宣傳、生產管理等方面的協同效應,提高公司的業務規模和盈利能力。
該項目建設期 3 年,項目達產后預計所得稅后財務內部收益率為 20.07%,投資回收期為6.94年。
《筆尖網》將對悍高集團此次IPO發行的后續情況保持關注。